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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经济法》必看考点知识:抵押权(1)

 2018-01-07

  

  1.抵押权的概念与特性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得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除拥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性外,抵押权还具有不可分性

  ①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

  ②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③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全部抵押权。

  ④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时,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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