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货物怎么做账?
无偿赠送货物的账务处理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具体会计分录根据货物的来源(自产或外购)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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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
1. 购进货物时:
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2. 无偿赠送时:
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
1. 生产完成入库时(假设此前已有相关生产成本分录,此处略过):
货物从生产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的分录(若此前未提及,则在此处说明):借“库存商品”,贷相关生产成本科目。
2. 无偿赠送时:
会计分录通常也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需注意,有观点认为此时应贷“主营业务收入”后再结转成本至“主营业务成本”,不过这种做法更多是为了体现视同销售的原则,在实务中可能直接通过“营业外支出”处理更为常见。
还需注意税务处理方面:
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无论是自产还是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同样需要视同销售处理,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
个人所得税:如果赠送对象是个人,且赠送行为属于业务宣传、广告等性质,企业可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确保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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