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主要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以下是对该准则内容的详细问答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与特征
问:什么是固定资产?
答: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或会计期间)。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问:固定资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答:固定资产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问:固定资产应如何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答: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若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问: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包括哪些方面?
答: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计提折旧和后续支出的处理。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除外。对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果不符合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其他相关规定
问:有哪些特殊情况下的固定资产处理需要遵循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答:以下情况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财营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授权事宜、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