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怎样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包括计提方法、计提时间以及计提范围等方面。以下是关于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的详细解答: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具体计算时,折旧率等于(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为年折旧额除以12。
2. 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 双倍余额递减法:通常在前几年以较高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后几年则逐渐降低。具体计算时,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折旧。
4. 年数总和法: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间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按月进行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需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以下固定资产除外:
1.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税法规定某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如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是需要计提折旧的。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需要综合考虑计提方法、计提时间以及计提范围等多个方面。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并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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