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相关填报问题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是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时需要填报的表格,以下是对其相关填报问题的详细回答: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的主要内容和填报原则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主要用于填报执行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信息。填报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仅填报执行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
自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摊销起,在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大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的期间内,必须填报本表。
二、具体填报说明
1. 行次填报:
第1行“一、六大行业固定资产”:填报六大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纳税人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加速折旧额以及与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额的差额。
第2行至第7行:由六大行业中的企业根据所在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况进行填报。
第8行“其他行业”:由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六大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填写。
第9行“二、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填报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和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2. 列次填报:
第1列“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填报享受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资产的原值。
第2列“账载折旧摊销金额”:填报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额、摊销额。
第3列“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
三、注意事项
填报时,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漏报或错报。
加速折旧政策的执行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的填报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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