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1. 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说明: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其预计使用寿命内。
计算公式: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者,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其中,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2. 工作量法
说明:根据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每期应提的折旧额。
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或者,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说明:不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来计算折旧。
计算公式: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或者,月折旧额=账面净值×2÷预计的折旧年限÷12。
注意: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固定资产的净值不能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
4. 年数总和法
说明: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公式: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其中,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n为预计使用年限)。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特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政策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在选择折旧方法时,需要考虑资产的特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以及税收政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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