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吗
契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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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一种在特定财产权转移时(如购买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的税种。在会计核算中,契税的处理方式与其他一些税种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契税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这是因为契税通常是在财产权转移时即发生并缴纳,其缴纳金额与财产的价值直接相关,且一般是一次性缴纳,不需要进行预计应交数的计提。在会计处理上,契税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中,如房屋应计入固定资产等,而不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实际上,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核算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等,而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则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在契税的会计核算中,当纳税人购买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应按应计提的契税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缴纳时)或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同样,对于单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处理也遵循类似的原则。
契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而是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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