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短期投资如何进行核算?
小企业短期投资的核算主要包括取得时的核算、持有期间的核算以及出售时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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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的核算:
小企业购入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短期投资”科目。
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这部分金额后的净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或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的核算:
小企业持有短期投资期间,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应当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出售时的核算:
小企业出售短期投资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出售的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
出售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小企业短期投资的核算涉及取得、持有和出售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会计分录和注意事项,以确保短期投资的准确计量和合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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