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亏损,今年有盈利,直接不计提所得税可以吗
去年亏损,今年有盈利时,不能直接不计提所得税,而是需要先弥补亏损,再根据弥补后的盈利情况决定是否计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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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去年发生亏损,而在今年实现盈利时,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在后续年度内结转弥补的。这意味着,如果今年的盈利额小于或等于去年可弥补的亏损额,那么这部分盈利将首先被用来弥补去年的亏损,此时不需要计提所得税。一旦去年的亏损被完全弥补,且今年仍有剩余盈利,那么这部分剩余盈利就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并计提所得税。
具体来说,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申报和年度申报),可以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如果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那么需要按规定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应首先确定今年的盈利额是否能够完全弥补去年的亏损,然后再根据弥补后的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计提所得税。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及时更新财务数据和税务规则的变化,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也需要准确反映这一处理过程,以确保所有数字都是准确无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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