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是: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其中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使用年限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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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如下:
1. 折旧额的计算:
折旧额表示某项固定资产按照一定准则折算出的现金。
它等于(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乘以年折旧率。
2. 公式中的各个要素:
固定资产原值:指某项固定资产在取得或购入时的实际价值。
预计净残值:指固定资产在使用期满后预计能回收的金额。
年折旧率:是逐年递减的,等于尚可使用年数除以使用年限总和的百分比。
使用年限总和:是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各年数之和,例如一个资产预计使用5年,则使用年限总和为1+2+3+4+5=15。
3. 年折旧率的具体计算:
以一个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资产为例,第一年的年折旧率为5/15,第二年为4/15,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年为1/15。
4. 举例:
假设某设备原值为158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
第一年的年折旧额=(158000-8000)×5/15=50000元,第二年为40000元,第三年为30000元,第四年为20000元,第五年为10000元。
5. 年数总和法的特点:
它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折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逐年发生。
但缺点是折旧金额没有及时反映资产变动,在计提折旧和结转折旧的问题上缺乏灵活性,可能使财务状况被低估。
年数总和法是一种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年来折旧的方法,其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其中年折旧率根据尚可使用年数和使用年限总和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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