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几种方法(案例解析)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每种方法都附有详细的案例解析:
一、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限平均法是最简单、最常用的折旧方法。它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案例解析:某企业购买了一台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则每年的折旧额为:(100 - 10) ÷ 10 = 9万元。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来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和一些价值大且不常用的建筑施工设备。
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案例解析:一辆货车原价为50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100万公里,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若该车某月行驶了2万公里,则按照工作量法计算,该月的折旧额为:(50 - 5) ÷ 100 × 2 = 0.9万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它不考虑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以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基础,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为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年折旧额 = 期初账面净值 × 年折旧率。
案例解析:某企业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10万元。则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 × (2 ÷ 5) = 40万元;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00 - 40) × (2 ÷ 5) = 24万元,以此类推。
四、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是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是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数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案例解析:某企业购入一项固定资产,原价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10万元。则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00 - 10) × (5 ÷ 15) = 30万元;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00 - 10) × (4 ÷ 15) = 24万元,以此类推。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特点,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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