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资源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存在明显差异。以下是关于两者计税依据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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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税主要针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进行征收,其计税依据主要是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当采用从价计征时,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当采用从量计征时,应纳税额则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数量和自用的数量。
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税务机关会按照一定的方法换算成课税数量。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销售额。这里的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基础,也是确定应纳税额的关键因素。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销售行为有所不同,如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通常为一定百分比,而销售交通运输、邮政等服务的税率则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根据国家政策,可能享受零税率的优惠。
资源税和增值税在计税依据上存在明显差异。资源税侧重于资源的开采和利用量,而增值税则主要关注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这种差异体现了两种税种在征收目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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