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购进出口货物、确认外销货物的销售收入、结转成本、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以及收到出口退税款等环节。以下是详细的会计分录步骤:
1. 购进出口货物时:
当外贸企业购进用于出口的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2. 确认外销货物的销售收入:
当外贸企业出口商品并确认销售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根据收款方式确定)”,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出口货物一般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此处销项税额可能为零或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 结转成本:
在确认销售收入后,外贸企业需要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4. 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货物出口后,外贸企业需要根据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如果存在征退税差额,还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当外贸企业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或之前作为应收补贴款处理的科目)。
在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情况下,还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当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时,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会计分录步骤和说明,涵盖了出口退税的主要会计处理环节,但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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