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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参加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
2020-11-16
中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
答:北京市内的会计人员(不包含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包括:
(一)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 高级)的人员。
(二)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 员。
会计工作主要包括:
1. 出纳;
2. 稽核;
3.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箕;
5.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 会计监督;
8.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 其他会计工作。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 务总监),属于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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