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基础内容:第二章
2019-01-19
中第二章 存货
一、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中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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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购入甲材料150公斤,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3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并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另发生包装费为3万元,途中保险费用为2.7万元。
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的甲材料为148公斤,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2公斤。该甲材料入账价值为( )万元。
A.911.70 B.914.07
C.913.35 D.915.7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甲材料入账价值=900+10+3+2.7=915.70(万元)
(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一定计入存货成本的:(1)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2)加工费;(3)往返运杂费。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不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者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小规模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计入存货成本。
【例题·单选题】(2010年考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4.04 C.280 D.282.0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那么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
【拓展】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则此时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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