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

台州2019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须知

台州市财政局   2019-10-10

  关于2019年度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须知

  市本级各相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19]53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申报人员需注意:

  一、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不再报送纸质材料,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网上申报时间分别为2019年10月14日至28日、2019年10月9日至23日。同时,申报人员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评审工作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送审材料。

点击进入>>>浙江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二、申报人员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之外,根据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完成公共科目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累计不得少于27学时。可访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zjtz.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网上办事”一栏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链接。也可直接登录http://tzjxjy.rsj.zjtz.gov.cn/Home/Publics/login.html 进行继续教育。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主管部门盖章后一式三份纸质邮寄到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纬一路66号),联系电话:88209961.

  四、事业单位人员上传资料需提交经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相关文件链接:

  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财函[2019]538号)

  2.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

  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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