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及例题解析:第五章8单元

 2019-12-18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7分,每年每批次考试都有本章的大题。本章内容易与其他章节结合,在考试历史上曾经与第1、2、3、4章结合,事实上,与第8章中的专利/商标法律制度,甚至与两个税法章节(第6、 7章)结合也是可以的。预计该考情在2020年考试中将继续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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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单元其他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考点1:赠与合同

  (一)附义务的赠与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题1.判断题]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16年)

  [答案] √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不得主张撤销赠与的有( )。 (2012 年)

  A.张某将1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块钟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解析](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张某巳将轿车交付李某,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2) 选项BC: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3) 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法定撒销权)。

  [答案] ABC

  考点2:《合同法》 对借款合同的基本规定

  [例题.多选题]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2009 年)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公司罚款

  [解析]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1)停止发放借款; (2)提前收回借款; (3)解除合同。

  [答案] ABC

  考点3:民间借贷合同

  [例题1.判断题]陈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未约定利息。陈某还款时,李某可以要求陈某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018年)

  [解析] .民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 ×

  [例题2.单选题]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1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支付借期内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3 年)

  A.陈某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B.陈某应按当地民间惯例支付利息

  C.陈某无须支付利息

  D.陈某应支付1800元利息

  [解析]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 C

  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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