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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又延迟,不早于3月10日!复工工资发放新政策来了!来看看!

 2020-02-27

  湖北省各类企业

  不得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开始出现积极变化,但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效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继续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其他各省近期也快复工了

  浙江省:最晚2月29日可以复工

  杭州余杭区明确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得早于2020年2月29日24时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外)。

  杭州市近日明确2月10日起,全市复工企业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2月10日起,重点民生工程及其混凝土生产、渣土运输等必要配套企业;

  2月15日起,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

  2月20日起,具备条件的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建设等建设工程)

  此外,不少大企业,例如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等企业宣布再次延迟复工。

  山西省:最早3月1日可以复工

  近日太原市住建局发文明确: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工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工;疫情防控、轨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连续性作业和应急处置工程,经市住建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按审批时间复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分批有序组织返工,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

  山东省:最早2月24日可以复工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菏泽市某些建筑工地暂不早于2月24日前复工。

  你的企业也发延工通知了吗?

  在家加班薪酬应当如何计算?

  当然也会有一些企业出于自身或者行业要求,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相应的工作保障,公司会建议员工在家进行办公,那么对于此类情况应当进行分情况处理:

  例如贸易公司小李负责海外企业客户的订单对接和生产,那么根据时差可能每天的北京时间下午3点-5点必须通过网络或者电话进行必要的工作处理,那么此时企业可根据小李实际的工作需求对其工作时间进行考核。在此情况下,小李需要付出的每天的工作时间就是2小时,除无特殊情况外,企业可后期在处理小李的工作时间时,可按照此期间每天2小时的加班计算加班工资或后期统一安排调休。

  另外一种情况比如电商公司的客服小张,需要正常按照出勤时间坐在电脑前,每天朝九晚六进行线上用户的答疑解惑,那么小张的这种情况就是承担企业必要的运营保障任务的工作输出,企业必须按照实际加班天数进行加班工资支付或后期给与相应的补休。

  有的企业老板可能会说因为在家办公所以工资的计算比例会有一定的减少或扣除,那么小伙伴们这个时候可以参考《劳动法》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来提醒我们的企业管理者或者企业老板进行合法合规的劳动关系处理。具体的薪酬核算标准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届时可以相应的通知为准。

  如果按照休息日来正常算的话,电商公司的小张基本工资为5K,从2月1号加班到2月9日,一共9天的加班时间

  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出勤天数

  那么小张的9天加班工资就是5000/21.75*9*200%=4137.93元。

  以上只是举个例子作为参考,小伙伴们到时候进行实际核算的时候,还是要结合地方实际法规通知为准的。

  不定时工作制此次应如何安排?

  当然,针对不定时工时制,员工的薪酬核算不受此次疫情假期的影响。

  综合工时员工应当按照其综合工时的计算周期内核准出勤小时数,超过部分按1.5倍计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的基准出勤小时数,考虑到月平均工作天数20.83天与每月实际工作日天数存在天然差,因此两种计算标准均有一定的合理性。

  例,按20.83×8=166.64(167)小时(按月平均工作天数计算)或17[即22天-4天(元旦+春节三天)-1天(1月31日)]×8=136小时(按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相对而言,考虑到综合工时的季度、半年度、年度周期等跟其他周期、执行的一致性及企业方的成本利益角度,建议按照166.64小时/月作为基准的出勤小时数。

  延长假期内加班费=(实际出勤小时数-166.64)×小时工资×150%。

  疫情影响下的一些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1、在春节前可能有的员工申请了延长假期,在这个特殊时期是可以撤回的。

  2、还有的企业要求员工提前复工,员工拒绝复工,老板说要算作旷工,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算作旷工的。原因是这期间的属性是属于休息日。当然这只是针对没有明确要求一般行业,对于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或者民生基础的则员工应遵从企业相关规定。

  3、被隔离观察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支付。

  4、企业要求回到办公地后先自己隔离14天。如果不愿意隔离,可以考虑与其沟通自我隔离期间薪酬按照正常标准计算来妥善解决此事,而且部分地区甚至在通知中规定要求企业对于自我隔离员工应当按照正常薪资标准计算。

  5、复工前的休息时间,企业老板如果想统一折算成年假处理,可采用适当的方式并和员工进行统一沟通来执行,但是预计员工会对这样的处理情况不满意甚至是不同意。

  6、如果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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