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实操

给异地外部人员发奖励需要缴纳个税

 2020-05-15

  视以下2种情况区别处理:

  不区分员工的单位,属于和本公司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列入工资核算,不需要发票

  没有劳动合同的,列入非工资类别的成本费用类科目核算,对方必须出具劳务发票,可以找当地税务局代开,员工开票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对周年庆典活动比赛中获奖的非本单位员工发放的奖品是需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各类奖金正确的处理方法?

  一、如果是公司给员工发的半年奖、季度奖、优秀奖、全勤奖等等,都要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样要比并入当月工资额纳税,税额低一些.但是这种方法一年只能用一次.

  会计处理上:奖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某某奖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三、举办活动发放的现金奖励,入账时凭支付单,本人签字.

  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做发放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四、如果是企业应该向个人发放的竞猜或者参加活动中的奖品,那么也要按照偶然所得按照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

  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五、如果是企业收到的政府或者其他组织单位的奖金,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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