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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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则按照长期待摊处理,摊销期限通常不低于三年。资本化条件主要包括: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支出,则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具体核算步骤:
当预计大修理费用中至少有一部分可以资本化时,应先将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待摊费用在后续期间内按照合理的方法摊销,并相应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如果在大修理时无法确定资本化的问题,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仍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计算。大修理完成后,能表明出资本化部分的,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则转入当期损益。
3. 预提与待摊的处理:
除了上述的资本化与费用化处理外,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还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进行处理。预提大修理费用是指资金形成在先,支付在后;而待摊大修理费用则是支出在先,资金摊销在后。
4. 会计分录示例:
若预计大修理费用可部分资本化,会计分录可能包括: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后续摊销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
若大修理完成后确认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将全部大修理支出从“在建工程”转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核算方法涉及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分、具体核算步骤、预提与待摊的处理以及相应的会计分录。这些方法共同构成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核算的完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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