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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2025-02-21 00:48:05编辑:admin归类:会计人气:37

行使留置权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规定的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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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是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明确且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

2. 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权人必须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合法地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这种占有必须是基于合法的事由,如基于合同关系等。

3.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只有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有权行使留置权。如果债务还未到履行期,债权人不能提前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4. 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通常来说,留置的动产应当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标的物或者与债务的履行有直接关系的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之间的留置权运用可能不受此限制,这被称为商事留置权。

还有一些消极要件需要遵守,包括:

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基于侵权行为;

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不得留置;

留置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留置不得与留置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行使留置权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这些条件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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