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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和学分标准
2021-01-12
中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和学分标准如下:
鼓励培训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组织开展直播、录播、网络公开课等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会计人员以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视同继续教育形式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一)面授培训。
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由经国管局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承办,并按照面授课程公布的学时进行学分折算。
(二)网络培训。
网络培训按照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
2017-2020年度继续教育中初级补修学分课程将继续开通,请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年度尽快参加培训。视同继续教育形式取得学分但未满90学分的会计人员,应通过网络培训补齐学分。
(三)视同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分折算标准。
1.本年度以下事项,视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每学时3学分,每天培训不超过18学分进行折算。
(1)参加国管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参加各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财政部或者国管局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4)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包括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高端班>培养工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等,下同)培训;
(5)参加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 军人才培训;
(6)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2.本年度以下事项,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学分计量: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 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国内会计相关考试和ACCA等国际同等水平会计职业资格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者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国管局或者各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6)参加国管局或者各部门组织的会计类知识大赛,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7)独立承担国管局组织或者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参加全国性行业会计学会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获得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作为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师资、承担继续教育授课任务的,每天折算为30学分。
各部门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国管局会计业务接待室办理学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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