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营网 >> 江苏财营网 >> 江苏财营网会计继续教育 >> 文章内容
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政策解读
南京市财政局 2020-09-15
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政策解读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有哪些?
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省属企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何时参加继续教育?
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开始,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形式?
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由持证人员自行选择。
四、如何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
持证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网银支付后参加学习,也可以前往指定地点申办学习卡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参加学习。学满学时后,市财政局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学员可在完成学分后的 7 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五、如何参加继续教育面授培训?
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市财政局将根据继续教育机构提供的电子信息,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持证人员可在继续教育机构提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电子信息的 7 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六、是否可以补学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学以前年度课程。
七、符合折算规定的持证人员如何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十九条的持证人员,可持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持证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凭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一次性办理学习期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学习期间如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跨省调转,可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八、网络继续教育申办学习卡和学时登记地点
更多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可以加QQ群:636983228,群内有专业老师对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内容作相关解答!
热点推荐:
焚题库
智能题库APP,学习事半功倍
-
每日一练
每日10题 天天一练
-
章节练习
章节梳理 脉络清晰
-
模拟试卷
全真模拟 命中率高
-
历年真题
真题试卷 自我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