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

宁波市财政局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   2019-02-25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高级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2019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9〕4号),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现将2019年度我市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为: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各级别报考条件及相关说明:

  1.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2.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3.2019年度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底。

  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办〔2017〕3号),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5.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同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发放。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各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7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8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8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具体报名事项

  (一)报名日期及注意事项

  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3月27日9:00至3月29日16:00。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无法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原则进行,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应现在宁波从事会计工作才能报名参加宁波考点考试。报考人员请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浙江会计之家或通过宁波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网上办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已直接连接到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考生报名前需登录 “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对于报名参加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其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学历、资历信息等进行网络自动审核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之前的工作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本人单位所属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于2019年3月28日前,登录“浙江会计之家,提交或变更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待属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报名。宁波市报考人员可以直接登录宁波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网上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信息登记、变更(查询)网上办理”(已直接连接到浙江会计之家)。具体操作说明,可参照宁波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网上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信息登记、变更(查询)操作指南”。

  所有考生报名均使用二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审核软件,经审核无误后再上传照片,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三)考务费用

  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中级标准为每科60元,高级标准为每科8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浙江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出。

  七、宁波市各区县(市)财政局咨询电话

  县(市)区咨询电话县(市)区咨询电话

  海曙区87302381、87302237保税区89286600

  江北区87667063高新区89288739

  镇海区86274015、86251333杭州湾新区63991925

  北仑区89384123慈溪市63837101、63837107

  鄞州区87521646、87521651余姚市62715048、62715069

  奉化市88516709、88522372象山县65753517

  东钱湖度假区88496217宁海县83517616

  大榭开发区89283100市本级87188230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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