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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章节题:经济法其他法律制度

 2020-02-28

  第九章 经济法其他法律制度

  一、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为扩大生产,决定引进国外某企业的专用加工设备,为节省资金投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按甲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专用加工设备租赁给甲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100万元;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专用加工设备的归属。

  根据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请丙公司和丁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丙公司以自己的厂房为抵押物,与乙公司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丁公司总经理与乙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该合同未经股东会批准。

  甲公司将引进的专用加工设备投入生产后,由于市场原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乙公司多次派人催要,并给予宽限期,但甲公司仍然不能支付租金。

  乙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提出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不得解除合同。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以厂房正在建设中,抵押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以未经股东会批准,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乙公司在催要租金的过程中还了解到:第一,丙公司作为抵押物的厂房由于资金短缺,至今尚未完工;第二,丁公司提供担保未经股东会批准;但签订保证合同时乙公司对此不知情。

  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应如何确定租期届满后该专用加工设备的归属?

  <2> 、乙公司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 、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 、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 、丁公司是否可以免除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2、2011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

  乙公司于4月15日收到保函后将货物交给铁路运输部门,准备发货。但是,乙公司还是担心甲公司的支付能力,遂又积极寻找在上海的买家,决定将货物卖给其他人。上海的戊公司得知消息后,立即与乙公司联系,决定购买该批原料。乙公司与戊公司达成一致,签订合同,约定货物到达时,戊公司即可去车站取货。5月25日,甲公司还未收到货物,后得知乙公司违约将货物卖给他人,遂将乙公司和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戊公司交付货物。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丙银行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被丁公司拒绝。

  <1> 、分析说明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2> 、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3> 、戊公司是否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 、丁公司应当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5>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说明理由。

  <6> 、丁公司是否可以拒绝丙公司的要求?说明理由。

  3、2015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公司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B公司依照约定于2015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借款期限届满,A公司无法清偿借款本金,B公司委托某中介机构调查发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将借款资金用于购置海外私人游艇。B公司遂向人民法院以A公司、“宜房贷”和宋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B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按照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2)“宜房贷”平台对A公司的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A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承担挪用资金部分的清偿责任。

  <1> 、B公司要求A公司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2> 、“宜房贷”平台是否应对A公司应付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3> 、B公司是否可以将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4、2013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而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B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A、B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随即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D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该年11月底,在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3年12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A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

  <1> 、C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说明理由。

  <2> 、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请指出不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 、对债权人甲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4> 、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只有A和D有权执行合伙事务、B和C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B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乙公司并不知道合伙协议对B的职权限制,A、D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地向乙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并说明理由。

  <5> 、E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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