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注协2020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04-20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深注协秘字[2020]2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很重要,国内疫情防控向好,但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14号,以下简称“年检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会将开展本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员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我会“三零服务”的理念和目标,即“零距离、零跑腿、零拖延”,极大地方便了会员办事。根据年检通知要求,注册会计师登录“会员服务中心系统”http://home.szicpa.org网上报送年检材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到协会。

  二、根据年检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4月30日前公布2020年度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公告名单,并将年检结果上报中注协。

  三、根据年检通知重点,将按照我会实际情况开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实地核查工作。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会在册的注册会计师。

  (附件2:2020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报送资料方式

  注册会计师提交材料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登陆“会员服务中心系统”http://home.szicpa.org须统一打包提交协会审核。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须认真完成,对于延迟报送和因报送错误被退回超过3次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会将进行通报批评且予以公示公开。(附件3:2020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用户操作便捷手册)

  (三)填报须知

  1.注册会计师基本资料由系统自动获取,除姓名、身份证号外,注册会计师根据实际情况可补充修改。

  2.注册会计师2019年度出具报告数量由系统从电子报告中心http://erc.szicpa.org/index.php?r=login/login获取。要求所有注册会计师须登录“电子报告中心”,未登录过则读取不到报告数据。

  (1)注册会计师填写2019年度参与的主要项目名称,至少两个最多五个,通过填报已出具报告的防伪编号(电子报告中心可查询)获取业务报备项目名称。

  (2)若为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只参加总所审计项目未参加分所项目,须在系统上传社保证明。(在参加主要项目输入”0000000002“两次)

  (3)若出具报告数量为0,参加过审计业务项目,须在系统上传纸质底稿项目中首页、及该注册会计师参与此项目的签字页或注册会计师的社保证明。(在参加主要项目输入”0000000002“两次)

  (4)若出具报告数量为0,且注册会计师为香港籍,参加过审计业务项目,须在系统上传纸质底稿项目中首页、及该注册会计师参与此项目的签字页。(在参加主要项目输入”0000000002“两次)

  (5)若为外地转入注册会计师,暂未在深圳出具过报告,须在系统上传社保证明。(在参加主要项目输入”0000000001“两次)

  (6)审计业务项目名称须与电子报告中心备案一致。

  (7)社保证明材料模板参考(附件:10)

  (8)获取报告数异常,技术支持电话:83515412

  3.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情况依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数据或拥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自行上传培训名单到“会员服务中心系统”注册会计师端自行获取到已培训记录。如有其他情况可在系统上传培训证书,外省转入我会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在外省完成,须填写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加公章扫描件原件上传(附件8: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

  4.填写承诺书并上传,承诺书分为两类,注册会计师承

  诺书须本人签章后扫描原件上传;会计师事务所承诺书须以所为单位首席合伙人签字盖注册会计师章(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且盖公章扫描原件上传。(附件4)

  5. 无受行政处分、刑事处罚、行业自律惩戒记录证明,

  如有,请注册会计师详细列明处罚内容及处罚网址链接等;如无,在此填列无。由事务所统一出具证明,以所为单位首席合伙人签字盖注册会计师章(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且盖公章扫描原件上传。(附件5)

  6. 我会代管注册会计师参加年检,报送材料同上,直

  接提交,无须事务所送审。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9日至4月28日:

  各所根据年检通知,系统提交年检数据。我会将在4月30日前公布第一批年检通过名单。

  2.2020年4月28日至5月20日:

  各所根据年检通知,系统提交年检数据。我会将在5月30日前公布第二批年检通过名单。

  总结、公告年检结果,上报中注协。

  五、年检工作举报电话、邮箱

  举报电话:83515412 举报邮箱:szzx@szicpa.org

  六、其他事项

  (一)各事务所应高度重视2020年度年检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报送及时。须明确一位合伙人全程指导该项工作;须明确一位“年检工作负责人”,该人员应对事务所工作有全面了解、具备胜任能力、责任心强;“年检工作负责人”须全程跟进完成2020年度年检工作。

  (二)未培训人员统计点击此处录入信息 ;超70岁注册会计师点击此处录入信息 ;未报年检材料人员点击此处录入信息 。且会计师事务所须填写“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未参加本所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单位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签字盖注册会计师章、盖公章扫描原件上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f@szicpa.org。(附件9)

  (三)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会计师事务所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根据年检通知要求,年检工作会费问题,请关注我会公告会另行通知。

  (四)年检咨询电话:83515440 技术咨询电话:13120186143

  附: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0)14号

  2.2020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

  3.2020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用户操作便捷手册

  4.承诺书

  5.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无不良记录证明

  6.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汇总表

  7.2020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表

  8.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

  9.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未参加本所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10. 社保证明材料模板参考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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