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2021注册会计师《税法》典型例题:消费税法

 2020-12-14

  【例题1·单选题】某经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58950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5780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32898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2378元,另取得首饰修理清洗收入780元。该商业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A.4191.59

  B.5983.16

  C.4081.62

  D.0

  【答案】A

  【解析】该商业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3%)×5%=4191.59(元);金银首饰的修理清洗收入不缴纳消费税;包金、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20年5月,某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6000元,旧项链作价4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

  A.300元

  B.265.49元

  C.88.50元

  D.200元

  【答案】C

  【解析】该金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1+13%)×5%=88.50(元)。

  【例题3·单选题】某汽车经销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将一辆高档小轿车销售给某上市公司的高管,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含增值税)。已知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40%,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

  A.0

  B.68.97

  C.14.16

  D.16

  【答案】C

  【解析】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该经销商应纳消费税税额=160÷(1+13%)×10%=14.16(万元)。

  【考点4】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的界定、代收代缴、外购农产品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的处理)

  【例题1·单选题】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1月受乙地板厂的委托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给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5万元、加工费6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厂应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B.甲厂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C.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由乙厂补缴消费税

  D.甲厂既可以按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也可以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答案】B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纳税。

  【例题2·单选题】某首饰商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20万元,该个人支付含税加工费1.5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销售价格),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成本利润率6%,商城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万元。

  A.1.13

  B.1.06

  C.1.08

  D.1.2

  【答案】B

  【解析】原材料是由商城提供的,因此不属于委托加工,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纳税。应纳消费税=(20+1.5)÷(1+13%)×(1+6%)÷(1-5%)×5%=1.06(万元)。

  【例题3·单选题】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受乙企业委托加工20吨白酒,双方约定由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价税合计金额8万元,甲酒厂同类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为2.75万元/吨。则甲酒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已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A.3

  B.13

  C.11.77

  D.11.27

  【答案】B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甲酒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75×20×20%+20×2000×0.5/10000=13(万元)。

  【例题4·单选题】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张某委托本地个体户王某加工实木地板。张某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征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要求张某补缴税款

  B.要求王某补缴税款

  C.应对张某处以未缴纳消费税额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应对王某处以未代收代缴消费税额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A

  【解析】委托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须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例题5·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从一般纳税人处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8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1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2.62万元

  B.2.67万元

  C.2.89万元

  D.2.99万元

  【答案】D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作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时候加上。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8÷(1+13%)+5÷(1+13%)+1.1]/(1-5%)×5%=2.99(万元)。

  【例题6·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芦荟,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80万元;将该批芦荟运往乙加工厂委托其加工成高档化妆品,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12万元。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1.1万元。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16.43万元

  B.14.76万元

  C.14.58万元

  D.16.17万元

  【答案】B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作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时候加上。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90%+1.1÷(1+9%)+12÷(1+13%)]/(1-15%)×15%=14.76(万元)。

  【例题7·单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向农民收购一批烟叶,向农民支付收购价款50万元并开具收购发票,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10万元;将该批烟叶运往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含税运费1.09万元,支付含税加工费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乙加工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格,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22.62万元

  B.21.67万元

  C.29.71万元

  D.21.24万元

  【答案】C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但应当剔除增值税。加工费也应当不含增值税。

  乙加工厂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0)+50×(1+10%)×20%]×90%+1.09÷(1+9%)+5÷(1+13%)}/(1-30%)×30%=29.71(万元)。

  【例题8·多选题】某生产企业委托某工业企业加工消费税应税货物一批,加工完成收回货物时,受托方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下列对该批货物的税务处理方法正确的有( )。

  A.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B.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

  C.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用于对外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

  D.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用于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答案】AB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对外销售,要看其对外销售价格是否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从而判断是否征收消费税。

  【例题9·单选题】甲礼花厂2020年3月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材料的成本为37.5万元,支付乙厂加工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当月缴付完毕。甲厂将加工收回的焰火的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焰火并在当月将其80%以分期收款的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本月收取货款的70%,余额在下月付清,当月对方未支付货款。甲厂另将剩余的20%A型焰火赠送给客户。则甲厂当月上述行为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是( )万元。已知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A.2.13万元

  B.1.35万元

  C.3.33万元

  D.9.83万元

  【答案】C

  【解析】

  (1)生产企业将该批货物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对外销售的,不征收消费税。本题中受托方的计税价格=(37.5+5)÷(1-15%)×60%=30(万元)<38(万元);因此应纳缴纳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7.5(万元);

  ②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38×15%-7.5×60%=1.2(万元)

  (2)赠送给客户的20%的焰火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80%销售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计算纳税,本月约定收取36万元的70%,即使未受到,也应纳税。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税额的40%用于连续生产的,已纳税额可以抵扣。因此,甲厂销售A型焰火应缴纳的消费税=36×70%×15%+(36÷80%×20%)×15%-7.5×40%=2.13(万元)

  (3)甲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的合计数=1.2+2.13=3.33(万元)。

  【例题10·单选题】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的成本3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万元(含增值税),乙企业按照同类烟丝销售价格65万元(不含增值税)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19.5万元。甲企业将加工收回的烟丝的70%平价销售给丙卷烟厂,25%以55万(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丁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A.8.74万元

  B.14.6万元

  C.9.73万元

  D.0.99万元

  【答案】C

  【解析】甲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70%的部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25%的部分高于原计税价格,应当缴纳消费税,但可以抵扣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的部分不涉及消费税,只涉及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甲企业当月应纳的消费税=55÷(1+13%)×30%-65×25%×30%=9.73(万元)。

  【例题11·单选题】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0年3月将外购素板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白坯板,甲厂提供的原木成本为10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加工费464万元。甲厂收回白坯板后全部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0万元。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则甲厂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A.77.05万元

  B.73.68万元

  C.125万元

  D.74.24万元

  【答案】C

  【解析】受托方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由委托方补税,补缴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本题中甲厂已将收回白坯板全部直接出售,所以应补缴的消费税税额=2500×5%=125(万元)。

  【例题1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加工费应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B.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由委托方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C.对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首先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答案】AC

  【解析】选项B: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但税法规定由受托方(个人除外)代收代缴消费税。选项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考点5】进口环节——小汽车、高档化妆品等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该企业进口220辆小汽车,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为12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进口该批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

  A.251.96

  B.166.74

  C.391.79

  D.456.56

  【答案】B

  【解析】

  (1)关税税额=12×220×20%=528(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12×220+528)÷(1-5%)=3334.74(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3334.74×5%=166.74(万元)。

  【考点6】外购、委托加工已纳税额的抵扣(范围、抵扣的税额)

  【例题1·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C.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D.外购已税电池生产的三轮摩托车

  【答案】AB

  【解析】选项CD不准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

  【例题2·单选题】某工艺品厂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用于加工各种饰品,允许从应征消费税中扣除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已纳消费税的是( )。

  A.外购已税玉石用于镶嵌纯金戒指

  B.外购已税玉石用于镶嵌纯银手链

  C.外购已税珍珠用于加工珍珠项链

  D.外购已税玉石用于镶嵌铂金首饰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例题3·单选题】下列项目中,纳税人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 )。

  A.首饰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珠抛光打孔串成玉珠项链

  B.日化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精为原料生产出普通香皂

  C.首饰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红宝石戒面制成24k黄金镶嵌项坠

  D.汽车制造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轿车改装成工程抢险车

  【答案】A

  【解析】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选项BD不属于可抵扣的范围。

  【例题4·多选题】下列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扣除的有( )。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的电池生产的小轿车

  C.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的白酒生产的白酒

  D.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的润滑油生产的成品油

  【答案】AD

  【解析】选项BC属于不允许抵扣的范围。

  【例题5·单选题】2020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领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210.2

  B.216.2

  C.224

  D.225.2

  【答案】B

  【解析】应纳消费税税额=80×0.015+400×56%-50×30%×60%=216.20(万元)。

  【例题6·多选题】某礼花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鞭炮、焰火,2020年1月,用外购已税的烟花继续加工成高档烟花,销售给某外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1500万元;已知本月外购的烟花不含税价为7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月初库存外购烟花不含税买价30万元,本月月末库存外购烟花不含税买价60万元,鞭炮、焰火消费税税率15%。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外购已税烟花连续生产应税烟花不得抵扣外购已税烟花已纳的消费税

  B.外购已税烟花连续生产应税烟花,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的消费税

  C.2020年1月该厂应纳消费税111.75万元

  D.2020年1月该厂应纳消费税107.25万元

  【答案】BC

  【解析】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应税鞭炮焰火,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500×15%-(30+785-60)×15%=111.75(万元)。

  【例题7·单选题】某地板厂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素板,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素板销售价格)。将收回素板的45%用于继续加工高档实木地板,本月销售高档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地板厂上述业务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万元。

  A.16.84

  B.17.48

  C.18

  D.18.3

  【答案】B

  【解析】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0+2)÷(1-5%)×5%=1.16(万元)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继续生产高档实木地板,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消费税。

  该地板厂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60×5%-1.16×45%=17.48(万元)。

  【例题8·单选题】甲白酒生产企业2020年3月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后将其中的8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2000瓶,以每瓶不含税的售价12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完毕。甲企业当月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是( )万元。(已知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A.0.44

  B.2.4

  C.2.45

  D.1.91

  【答案】B

  【解析】药酒属于“其他酒”,采用从价计征消费税。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葡萄酒除外),不得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税额。

  应纳消费税=2000×120÷10000×10%=2.4(万元)。

  【知识点五】出口退免税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消费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有( )。(2018年)

  A.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B.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C.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

  D.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答案】AD

  【解析】选项AD:适用免税并退税政策。选项BC:适用免税但不退税政策。

  【例题2·单选题】某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出口经营权),2020年4月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8.25万元,支付购买高档化妆品的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3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假定该批高档化妆品增值税退税率9%,消费税税率15%,则该外贸企业出口该批高档化妆品应退的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合计数是( )万元。

  A.5

  B.6

  C.7

  D.6.78

  【答案】B

  【解析】外贸企业退税的依据是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应退增值税与消费税合计=28.25÷(1+13%)×9%+28.25÷(1+13%)×15%=6(万元)。

  【知识点六】征收管理

  【例题1·单选题】某啤酒厂以赊销方式销售一批啤酒,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约定了收款日期。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该啤酒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啤酒厂发出啤酒的当天

  B.购买方收到啤酒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

  【解析】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例题2·单选题】某市一高尔夫球具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1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球杆,价税合计为140.4万元,合同约定客户于3月5日、5月5日各支付50%价款,3月5日按照约定收到50%的价款,但并未给客户开具发票。已知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3月就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6.21

  B.12

  C.0

  D.14.04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纳消费税=140.4/(1+13%)×50%×10%=6.21(万元)。

  【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B.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受托人加工完毕的当天

  【答案】AC

  【解析】选项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例题4·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在纳税人核算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D

  【解析】纳税人(批发卷烟的纳税人除外)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故选项A错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外,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故选项C错误。

  【例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 )。

  A.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B.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向核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C.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向使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该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例题6·单选题】位于A市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在A市销售自产实木地板一批,取得含税收入60万元;另将一批自产的实木地板发往B市一商贸公司代销,取得代销清单注明当月含税销售收入45万元(已收取对应的销售款)。该企业当月应向A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A.2.65

  B.2.59

  C.4.65

  D.4.53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60+45)÷(1+13%)×5%=4.65(万元)。

  试题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题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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