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高频考点一

 2017-06-21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高频考点一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概念

含义

特征

税收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
2.强制性
3.固定性

税法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义务性法规
2.综合性法规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功能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三、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两者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者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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