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增值税法
2019-12-29
中考情分析
本专题位于教材的第二章,是CPA税法考试的最重要的税种,没有之一。也是全书内容及重难点最多的一章,考试中可以命制各种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同时本税种经常和其他税种结合出题,平均分值能达到20分。同时本章又是后续学习消费税,小税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学好本章至关重要。
框架
1、概述
2、征税范围
3、税率
4、征收率
5、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6、销项税额的计算
7、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8、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概述
(一)定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三)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知识点: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销售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6)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①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②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
①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②向购货方收取款项;
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2013年)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小轿车时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A.收取的小轿车改装费
B.因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
C.因代办牌照收取的车辆牌照费
D.因代办缴税收取的车辆购置税税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工艺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78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2.26万元,约定6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13万元。该企业2019年6月上述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78.13
B.78
C.78.26
D.78.39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确认销项税额=(678+1.13)÷(1+13%)×13%=78.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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