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分析:土地使用耕地占用税法
2018-05-02
中考情分析
次重点章,资源税平均分值3分左右,可以结合增值税以计算题的形式考核。其他两个税种的年均分值3分左右。
【预习导引】
一、资源税
一、熟悉纳税人、了解税率。 |
二、掌握税目: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
三、掌握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
4.已税产品的税务处理 |
四、熟悉税收优惠:略。 |
五、熟悉征收管理:时间结合增值税复习,期限注意和增值税的区别,地点为开采地或生产地。 |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熟悉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实际使用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二、了解税率:定额税率。经济落后地区可适当降低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
三、熟悉计税依据:测定面积-证书面积-申报面积 |
四、掌握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
五、掌握税收优惠:略。 |
六、熟悉征收管理 |
三、耕地占用税
一、了解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
二、熟悉征税范围:耕地的范围。 |
三、熟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
四、掌握税收优惠:免征和减征。 |
五、熟悉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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