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2020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综合题演练九

 2019-12-02

  2018年3月5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9月4日,甲银行与A公司签署承兑协议后,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后该承兑协议因重大误解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承兑协议。

  B公司收到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汇票交给D公司。

  6月5日,D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将其负责保管的该汇票盗出,并伪造D公司相关签章,持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E公司。

  7月5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货款,F公司知道E公司获得该汇票的详情,但仍予接受。F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G公司对于李某的行为及E公司、F公司获取该汇票的经过均不知情。

  9月4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其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撤销为由拒付。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甲银行拒绝向G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票据资金关系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承兑协议无效或者被撤销,银行的承兑行为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响,持票人有权请求承兑银行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2】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答案】F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F公司对E公司伙同D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伪造签章取得票据的行为知情,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问题3】G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答案】G公司取得票据权利。因为G公司的前手F公司实质上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但形式上享有票据权利,而G公司对李某的行为及E公司、F公司获取该汇票的经过并不知情(属于善意持票人),G公司因收取装修工程款取得票据(有对价取得票据),且票面不存在影响G公司取得票据权利的形式瑕疵,G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问题4】G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答案】G公司不能向C公司追索。因为C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不属于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在线试题:【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题库下载

  更多注会试题等你来>>>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手机题库

  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VIP通关课程,考点精析 定制个性化备考:精讲班+习题班+考前资料+教材考点总结资料+VIP黑科技题库。点击加入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群:762562027,获取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通知注册会计师

分享到

焚题库

智能题库APP,学习事半功倍

  • 每日一练

    每日10题 天天一练

  • 章节练习

    章节梳理 脉络清晰

  • 模拟试卷

    全真模拟 命中率高

  • 历年真题

    真题试卷 自我评估

相关推荐

选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