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习题:融资租赁合同
2019-11-22
中【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思考部分:
1.未获租赁物经营使用的行政许可,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承租人还需要支付租金吗?承租人因何原因拒绝受领租赁物呢?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谁承担?风险由谁承担?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伤害,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4.租赁物归属于谁?第三人是否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租赁物?
5.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请求解除?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请求解除?
习题部分: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B.承租人占用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若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可拒付租金
C.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D.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属于出租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选项A错误。承租人占用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若租赁物毁损、灭失,正常情况下承租人是要继续支付租金的。选项B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经营租赁同类设备的市场租金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C.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给第三人,出租人可以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
D.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租赁期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选项A错误;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成本加上利润确定,选项B错误。
【例题·多选题】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按照约定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A正确;(2)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B正确;(3)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的除外,C正确;(4)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D错误。
【例题·单选题】2014年1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将5套生产设备卖给乙公司,并约定将其中一套生产设备租回使用。双方约定租期为3年,年租金300万元,其他并无约定。甲公司对于该套生产设备的经营使用取得了行政许可,但乙公司未取得该行政许可。后甲公司占有使用该套生产设备期间,该套生产设备因地震发生毁损。后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责任承担发生纠纷,乙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制度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承租人和出卖人同为甲公司,人民法院应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关系
B.因乙公司未取得行政许可,人民法院应认定该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C.因该生产设备已毁损,乙公司要求甲公司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在甲公司占有期间,未经乙公司同意,将该设备转租给丙,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与甲公司占的融资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1)选项A: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2)选项BC: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行政许可、风险承担等问题上采取如下处理规则:①如果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得以此为理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 )情形之一除外。
A.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了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
B.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C.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
D.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租赁物。但是A.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了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B.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C.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例题·多选题】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在合同中,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问题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若乙公司欠付租金达到3期,且催告后仍不支付,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设备
B.若设备有问题,甲依约向丙索赔,乙可以对甲拒付租金
C.若乙公司欠付租金已达到10%,且催告后仍不支付,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设备
D.若乙选择设备过程中依赖了甲的的技能,一旦设备有问题,乙向丙索赔,但不影响乙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欠付租金的问题。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的除外。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2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15%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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