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大纲变化解读

 2018-03-28

  总体而言,经过 2017 年考纲及教材内容的较大调整,2018 年 CPA《税法》考试大纲除了少部分新增内容外,考纲整体变化不是很大。主要变化有以下方面:

  (1)第1章税法总论第2节税法原则中,由原来的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其他基本原则、税法适用原则,合并为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2)章节顺序的调整,将原来“第9章企业所得税法”、“第10章的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为现在的第4章和第5章,其他章节依次顺延。

  (3)由13章增加到14章,新增“环境保护税法”,将原来“第6章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改为“第8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以及“第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纲知识点及能力等级的变化

章节 考纲知识点变化 能力等级变化
税法总论 第2节税法原则中,将税法原则合并为两类,即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但整体内容不变。 无变化
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

1>资源税法中,新增“水资源税”。

2>.新增“环境保护税法”

包括纳税义务人、税目、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减免和征收管理。

水资源税2

环境保护税法纳税义务人2

税目、税额2

计税依据3

应纳税额的计算3

税收减免2

征收管理2

国际税收 第6节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中,新增税收公约。 税收公约1

  备注:等级1——知识理解能力;等级2——基本应用能力;等级3——综合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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