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苏州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1月19日至29日

苏州财政局   2021-01-19

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度全国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1、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所有科目同时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2、2020年在苏州考区(不含昆山、常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所有考试科目均合格(合格线60分)的考生。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为集中审核领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各报名点领取证书时间详见下表)。如需1月30日以后领证的,可预先咨询相关报名点

报名点

地址

领证时间

苏州市直

苏州市西中市127号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

1月19日至1月29日(工作日)

吴中区

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楼,西楼梯上(光大银行西边)

1月19日至1月29日(工作日)

相城区

相城区古元路99号陆慕社区服务中心7楼

1月19日至1月29日(工作日)

吴江区

吴江区太湖新城(松陵镇)苏州河路1088号太培中心教学楼3楼东边

1月19日至1月29日(工作日)

太仓市

太仓市城厢镇扬州路99号会计函校

1月19日——26日(含双休)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财政局2楼F204室(人民中路56号财税大厦)

1月19日至1月29日(工作日)

   三、领取证书所需证明材料

  (一)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苏州工作属地证明(本市社保机构官网自助打印的缴费记录单);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其他人员苏州户籍证或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内)。

  4.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格审核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中级考生领取证书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或代领人员前往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务必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及信息登记。

  原文地址:http://czju.suzhou.gov.cn/czj/tzgg/202101/e85c925917794da79bff24a16eabb1b2.shtml

分享到

焚题库

智能题库APP,学习事半功倍

  • 每日一练

    每日10题 天天一练

  • 章节练习

    章节梳理 脉络清晰

  • 模拟试卷

    全真模拟 命中率高

  • 历年真题

    真题试卷 自我评估

相关推荐

选择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