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必背考点:应付职工薪酬

 2020-06-15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福利。

  【提示】这里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一)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虽然缺勤,但仍然支付报酬,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8.其他短期薪酬(前面7项以外的)

  (二)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归为此类)

  (三)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考点2:短期薪酬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服务期间,企业确认的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编制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1)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一般由企业按照每月工资总额的8%计提。

  期末,企业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计算确定应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①期末,对于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基本养老费和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②对于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企业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4.短期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的费用和负债。

  【提示】企业确认职工薪酬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税公允价值)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计税价格或售价计算】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提示】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外购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含增值税,不可抵扣)【外购商品的成本=价+费+税(不可扣)】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含增值税)

  【提示】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应将其计入商品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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