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试题七
2020-05-08
中第四关:增值税
关卡4: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确定销售额(★★★)
(三)特殊销售方式下货物销售额的确定(部分要点说明)
1.折扣方式销售(商业折扣)
(1)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或者将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的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在征收增值税时,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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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批,该批货物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折扣额9000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
A.(90000-9000)÷(1+16%)×16%=11172.41(元)
B.90000×16%=14400(元)
C.90000÷(1+16%)×16%=12413.79(元)
D.(90000-9000)×16%=12960(元)
【答案】D
【解析】(1)由于甲公司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90000-9000)征收增值税,选项BC错误;(2)题目明确交待“90000元”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其对应的折扣额亦应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无须作价税分离,选项A错误;(3)如果甲公司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本题应选B选项。
2.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甲手机专卖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某型号手机100部,该型号新手机的同期含税销售单价为3248元,旧手机的收购单价为232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手机专卖店当月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
A.(3248-232)×100×16%=48256(元)
B.(3248-232)×100÷(1+16%)×16%=41600(元)
C.3248×100×16%=51968(元)
D.3248×100÷(1+16%)×16%=44800(元)
【答案】D
【解析】(1)本题销售的货物是“手机”,属于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选项AB错误;(2)题目明确交待“3248元”为含增值税价,应当作价税分离,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1)非酒类产品及啤酒、黄酒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①单独记账核算,且②时间在1年以内,又③未过期(合同约定的期限)的,不并入销售额。
(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
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如,红酒、白酒、药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提示】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
③需准确区分包装物押金和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案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增值税售价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并单独记账核算。已知,甲企业规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3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啤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答案】
①已知产品为啤酒,已单独记账核算,5月收取押金时,不作销售处理;
②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6%=16(万元)。
【案例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增值税售价1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2万元。已知,甲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并规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3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啤酒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
【答案】
①已知产品为啤酒,已单独记账核算,5月收取押金时,不作销售处理;
②没收“2.32万元”时,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作销售处理: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2.32÷(1+16%)]×16%=16.32(万元)。
【案例3】
八二红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销售一批红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没收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1万元。已知,红酒厂规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6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红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答案】
①已知产品为红酒(即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押金在收取时即应进行价税分离并计入销售额作销售处理;
②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1.6÷(1+16%)]×16%﹦17.6(万元);
③没收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1万元,因收取押金时已并入销售额,因此逾期时不再作销售处理。
【例题·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11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116+2.32)÷(1+16%)×16%=16.32(万元)
B.116÷(1+16%)×16%=16(万元)
C.116×16%=18.56(万元)
D.[116+2.32÷(1+16%)]×16%=18.88(万元)
【答案】C
【解析】(1)116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2)本题销售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不必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排除选项D。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下列合法凭证中,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有( )。(2018年考题改编)
A.农产品收购发票
B.国外客运发票
C.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D.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取得的国外客运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如果是既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该规定只适用于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或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的下列情形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2013年)
A.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
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BD
【解析】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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