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章节串讲:7.2
2017-08-07
中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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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款征收
1.税款征收方式
①会计制度健全→查账征收
②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查定征收
③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查验征收
④经营规模小,达不到标准→定期定额征收
2.税款征收措施
①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纳税额
按规定可不设置账簿的;应设置账簿却没设的;擅自销毁或不提供账簿的;虽设置账簿却账目混乱的;未按规定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②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
未按规定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③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适用情形: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明显转移、隐匿起应税商品的; 欠缴税款、滞纳金的、发生争议而未缴纳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范围: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④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者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实行税收保全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⑤采用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存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⑥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3.税务检查
①税务检查的权限
检查、到存放地检查、责成纳税人文件、询问有关问题、到分支机构检查、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
②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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