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阶段章节串讲:1.0
2017-07-19
中第一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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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基础
1.法的本质和特征
①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②特征❤:
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律关系❤
☀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权利和义务):
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
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客体:
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
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人身
3.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
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
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
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4.法的形式
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
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⑥特别行政区的法
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⑧国际条约
☀法律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5.法的分类
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
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
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 民法、商法部门;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
7.法律责任❤
责任类型 |
|
内容 |
民事责任 |
|
停止侵害、修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
行政责任 |
行政处罚 (外部)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 |
行政处分 (内部)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刑事责任 |
主刑 |
管制(3个月<X<2年)、拘役(1个月<X<6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X<15年)、无期徒刑、死刑 |
附加刑 |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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