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结算方式
2021-01-08
中结算方式
【考情分析】熟悉。高频考点。选择题为主。考核出题频率的顺序是:国内信用证>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其中各种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共同的重要考点,同时信用证的特点、以及管理规定中的一些数字性的内容考核的比较多;汇兑考核的重点:汇款回单和收账通知的作用等管理规定和托收承付的承付期等管理规定也多次考核。
【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办理和使用要求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B.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
C.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选项A错误;开证行在决定受理申请人开证申请,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而并非是30%,选项B错误;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选项C正确;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选项D错误。
【考题·单选题】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结算
B.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
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暂停收款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
D.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责任不在收款人,“暂停收款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是不正确的,应当选。
【考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结算方式中,仅适用于单位之间款项结算的是( )。
A.电汇 B.信汇
C.委托收款 D.托收承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中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考题·单选题】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
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本题中,3月4日发出提货通知,从3月5日开始计算,10天后是3月14日,因为3月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所以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货款的日期为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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