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增值税法律制度
2018-08-09
中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基本原理
1.购进扣税法(税款抵扣制)
厂家10元买来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批发商,此环节增值额为90元,厂家按照增值额90元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额的征税对象为产品的增值额,但是因为我国的商品种类繁多,如果每次都计算产品的增值额(大型超市等),是不现实的,因此我国将增值税拆成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为销售的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税额,进项税额为购进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税额,应纳税额直接根据购销发票计算,省去了计算增值额的复杂过程。这就是购进扣税法。
2.“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
厂家无偿赠送产品给批发商,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逐环节征税,逐环节纳税。此环节的销项税额就是下一环节的进项税额,最终承担税款的是消费者,因为链条在消费者(负税人)环节终结,所以,消费者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这就是“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
3.价外税与价内税的区别
价外税,计算税额的基数不包括税款本身,比如增值税,产品价款(计算税额的基数)为1 000元,税款为170元,收款时需要收取价税合计的1 170元。
价内税,计算税额的基数包括税款本身,比如消费税,产品价款(计算税额的基数)为1 000元,其中税款为150元,收款时需要收取1 000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1.分类标准
区分纳税人的标准包括:“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
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标准 |
生产型:50万元以下; |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
特殊情况 |
①个人(非个体户); |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计税规定 |
简易征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 |
执行税款抵扣制; |
3.纳税人登记的不可逆性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认定标准的是( )。
A.年应税销售额12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C.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D.年应税销售额400万元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A
【例题·单选题】(2017年)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实行简易征税办法
B.一律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D.可以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B
【例题·判断题】(2016年)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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