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南充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南充财政局   2020-08-03

  南充市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南充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财会[2020]12号)文件的要求,在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南充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徐坚

  副组长:赵学平

  成 员:金恒元、黎明、龚自南、刘学东

  (二)职责

  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积极协调市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力量,落实标准化精准防控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二、工作目标

  在考试组织工作中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防疫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 突发或偶发事件,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组织,切实维护考场(点)和社会秩序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考前

  1.市财政局安排一名正式干部担任防疫副主考,专门负责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考中承担流动巡视职责,做好各类突(偶)发事件的处置。负责联系市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等派防疫人员或医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2.对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考前20日在市财政局网站发布公告,考生考前14天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考生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选派考务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健康情况摸排工作,不得选派“天府健康通”显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曾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考务工作。

  4.设置考点体温检测点

  在学校的大门和考场入口分别设置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每间考室配备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确保所有人员考试期间不少于两次体温测量。在体温检测点设置体温异常临时隔离观察区,所有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

  5.设置备用隔离考场

  开考前,设置备用隔离考场1个。考场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发热考场做到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采取最前排、最中间、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5人)。

  6.配备防疫用品

  (1)考务人员按每人每场考试1个的标准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2)配备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一次性手套、速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和季铵盐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

  (3)准备一定的考生备用口罩,以备考生急需。

  (4)其他防疫物品。

  7.清洁消毒和通风。

  按照《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相关要求,在考前对考试相关区域,包括通道、门把手、桌椅、厕所、楼梯、空调系统、考试机房、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洁。考前一天完成系统测试和清洁消毒工作后,即行封闭考场(点)。

  考试前对考场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尽量保持自然通风,所有门窗不完全闭合。

  8.安全隐患排查。

  考前须集中排查整治考场的考试设备、电器设备、网络、线路、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考点安全保障。

  (二)考试

  考试期间,考试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1.入场体温检测

  所有人员进入考场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每科考试前,学校负责在学校大门入口体温测量,考点负责在考场入口对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测量。

  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发热的考务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务工作,考务办重新安排备用人员替补。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测量有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或其他设备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出考试。如坚持要求参加考试的,由防疫副主考安排专人引导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考前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口罩防护要求

  所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从进入考场起到离开考场止,整个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在照相等位置须取下口罩。

  3.考试过程防护要求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检仍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报市防疫部门按规定妥善处置。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消毒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安排专门人员对考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对已启用过的隔离考场,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消毒完成标识,消毒后保持通风。

  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清洁消毒。其他情况,备用隔离考场应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5.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尽量保持自然通风和降温,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和降温,电风扇等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普通考场和备用隔离考场使用空调,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每场考试结束后通风换气不少于30分钟。

  6.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等异常情况,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7.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处置。对孕妇和安有心脏起博装置等人群设置人工检测通道,并张贴显眼的标识。

  (三)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应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考务办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保持人员间距。

  考务工作人员要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发热考场考试的考生,草稿纸等物品等应在市卫健局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四、应急处置

  各考点应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全方位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如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就地妥善处置杜绝因延误造成疫情扩散甚至引发不良连锁反应。

  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中有突(偶)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按以下程序处置:

  (一)监考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迅速报告主考;

  (二)防疫副主监考组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离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至留观室;

  (三)防疫副主监考组织考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或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

  (四)视情况报告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五)考场医疗防控人员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

  (六)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省会计考办;

  (七)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点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有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健康相关情况,由考试管理机构及时稳妥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搞好疫情防控培训

  市财政局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知和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培训开始前应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三)开展模拟演练

  在考前开展对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熟悉检测操作,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开始前应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四)技术保障

  考务办考前做好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

  (五)工作人员就餐要求

  因考试时间紧,所有考务工作人员使用工作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加强工作督查督导

  市财政局强化督查和过程督导,对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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