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

超全的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2019-04-29

  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shandong.gov.cn/),进入后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

  ,进入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页面。点击中下部中间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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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后,首先阅读采集须知(必读),如不确定是否在采集范围内,可点击左侧“判断是否符合采集条件”进行判断,如符合,则直接进入采集页面。如确定符合采集条件,则可点击右侧“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进行采集。

  1. 信息采集

  首次进入采集系统用户需点击第一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然后注册、登录、采集。

  1.1 用户注册

  注意: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以及手机号验证码。请注意密码大小写,并牢记密码。

  1.2 登录

  根据注册账号信息,登录系统。

  1.3 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说明:

  1.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默认为信息注册时信息,不可重新填写。

  2.照片上传需要注意上传条件,并且需要经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将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后,运行,如遇报错或其他问题,请将所有杀毒软件退出,再运行。

  3.所属市、县: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没有工作单位或尚未参加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采集信息。

  4. 若出现照片上传后无法正常显示,以及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数据未自动填写等问题,请更换所要求的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兼容模式不可以)、IE9及以上浏览器.

  1.4 填写学历信息

  根

  填写说明:

  1.全日制最高学历:选择已取得(没有拿到毕业证的不算)最高学历(比如高中)高中及以下学历无需上传毕业证。

  2.未进行非全日制教育的请选择"无学历",取得非全日制学历的,据实填写。

  1.5 填写专业技术资格

  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会计行政职务、珠算等级等信息。如果无相关信息,请选择无。

  如果有第二专业,可点击“+”来增加填写项,也可通过“-”来去除填写项。

  填写说明:

  1.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据实填写,如果还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可按“+”号添加

  2.关于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取得的会计初、中、高、正高级资格都是资格,并不是职务,职务是单位根据你取得的资格,通过发文或者颁发聘书聘任你担任相应的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享受相应的待遇。聘任一般在事业单位实行,企业极少见。

  3. 关于学历证、学位证丢失的:

  学历证、学位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证明,截图即可,也可以将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拍照上传。均无法获取的,学历只能填高中以下或无。

  1.6 填写会计岗位信息

  填写说明:

  1.是否在岗 :在校学生、离职会计人员及不在会计岗位人员均选"否";在岗人员需据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2.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填写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自动计算。在校生及不在岗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计算。

  1.7 上传各类证明材料

  根据填写信息生成上传证明材料框,根据各类上传按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填写说明:

  1. 请上传符合条件且清晰的附件,附件可以是照片或扫描件。单个附件大小不超过200KB。附件类型:JPG、JPEG、PNG。

  2. 工作证明:可以是单位工作证明、工作证照片或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工作的材料。单位工作证明模板(点击下载):可以点击图片所示模板下载。

  3. 身份证件:需正反面,可以先复印到一张纸上然后拍照上传。

  1.8 提交信息并等待审核

  1.9 审核通过与退回

  如果该用户已审核通过,则登录采集系统后会显示“您已采集过信息,无需重复采集”。

  如果该用户被退回,则登录后显示退回原因。审核不通过人员需要根据退回原因重新编辑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次提交审核。

  2. 信息变更

  2.1 登录信息变更系统(只有审核通过人的人员才可以进行变更)

  用户登录变更系统后,可以进行个人信息变更,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信息保存”。等待变更审核。

  2.2 信息变更审核通过与退回

  注意: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后,只有等到变更审核通过或打回后才能再次登录变更系统,否则无法登录。当审核通过后,可登陆。

  如需查询进程,可通过查询入口进入。

  审核不通过会显示退回原因,如图:

  3. 采集信息查询

  3.1 查看

  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后,方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查询入口进入查看,否则无法进入系统。

  登录方式:登录山东财政厅官网,进入后点击右下角“山东会计管理”

  ,进入山东财政厅会计处系统。点击中下部中间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采集须知

  1、本次信息采集实质上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全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以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加职称考试以及其他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均以全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

  2、本次信息采集范围为: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正高)的人员,二是虽然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除这两类外,其他(包括持有从业资格证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均不在采集范围

  3、上次信息采集(几年前)是以从业资格证为条件的,和本次采集没有关系,参加过上次信息采集的,只要在本次采集范围内,仍需采集

  4、未采集人员将不能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中高级考试等,会计中高级考试需要的会计工作年限以此次采集为准,在岗的将自动累加会计工作年限,不在岗的不再累加。

  5、信息采集完成后,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尤其是从不在岗到在岗的要及时更新,以便计算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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